[九江市本级]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及监理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招标公告(网)

[九江市本级]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及监理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招标公告(网)

发布于 2025-09-30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澄清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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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合同公示

[**市本级]**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及监理**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招标公告(网)

投资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信息时间: 2025-09-30】

**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县浪溪镇。

2.2建设规模:河道综合治理长度6.94km,河道清淤1.23km,生态护岸8.09km工程。

2.3工期要求:2025年11月1日开工- 2026年6月29日竣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5315.62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jxzbw/)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省公共**交易平台(水利工程)(https://ggzy.****点击查看.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视为虚假投标。

(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需要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社保缴纳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变更时间为准,如拟派注册建造师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子扫描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9)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

(10)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点击查看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11)投标人在开标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因弄虚作假、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受到任何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资格。

(12)拟投入注册建造师不准其在从事注册建造师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执业,如若查实有此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1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省公共**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含证书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含证书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否决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虚假投标论处。投标人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相应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红西省公共**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23日止在**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点击查看.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23日上午9:30 时整,开标****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省公共**交易网-****点击查看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其它事项有关说明

7.1**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县浪溪水防洪工程施工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

7.1.1现场答辩会时间地点

(1)答辩截止时间:开标当日按合理低价法中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进行现场答辩,招标代理机构以文字形式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发出通知后的90分钟内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并签到,最终答辩签到截止时间以不见面大厅中发布的时间为准。

(2)答辩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7.1.2注意事项

(1)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答辩,参会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保持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一致,参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携带好黑色水笔、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网站下载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查验身份。委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达现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实时密切关注招标代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目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前30名投标人产生后,现场工作人员也将拨打投标人线上签到所填的电话号码,通知该30名投标人。未按时到达现场,投标无效。

(3)如前30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均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答辩或均未通过资格审查,该30名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流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身份查验通过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在签到表上完成签到后,上交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及与答辩内容有关的材料后进入开标室等候统一答辩。

(5)答辩签到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人发放答辩试卷,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开始现场答辩,答辩采用纸质闭卷形式,答辩时长15分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结束答辩,答辩内容应简明扼要,卷面字体端正清晰易于辨认。

(6)答题范围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答辩题总数10题,答辩题目由第一个****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室当场拟定,最终进入前30的建造师现场答辩题目由招标人及监督现场从10题答辩中随机抽取考试题型,每人控制在3题以内。试题以客观题为主、考察范围应在已公布的公开资料中可获取,若存在主观题,未发现明显违法违规问题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7)答辩期间,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出现夹带材料、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在答辩室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将上报行政监督主管记录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同时取消其投标资格,答辩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8)答辩结束后,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退场,不得在开标现场过分停留。招标人将把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点击查看委员会进行评审,答辩材料出现空白、涉嫌违法违规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人答辩内容,其余情况一般应对答辩内容做符合制判定。存在因答辩材料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记录否决理由并纳入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

(9)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陈述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场参加答辩会情况汇总上报监管部门记录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10)答辩相关资料整理形成文档,并纳入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

7.2投标人需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和网络唯一性,IP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被终止投标资格(标后发现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相关法律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中标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更换(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力除外);确需变更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变更必须严格审查把关。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7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8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9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如有)、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10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1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7.1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点击查看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14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点击查看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点击查看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15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市水****点击查看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2-****点击查看412)。

7.16本项目招投标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相关线索,请拨打举报电话0792-****点击查看41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扶先生 136****点击查看3151

地址:**县浪溪镇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喻女士 135****点击查看8644

地址:**县**新区

监督机构:**市水****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2-****点击查看412


附件(1)
招标公告 (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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