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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确保粮食供应和社会稳定,按照“布局合理、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现开展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街道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粮食供应的企业。
二、认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生产经营正常,守法诚信、信誉良好,无涉及粮食经营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
2.生产经营的粮食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近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在粮食质量抽样检测中未发现不达标的情况,或不达标的情况已按规定完成整改;
3.生产经营环境符合要求,生产、储存、运输等相关设施、设备能够确保粮食不受到污染;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近一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无重大生产安全隐患;
5.按要求向当地粮****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报送相关粮油信息。
(二)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条件
1.从****点击查看销售店、社区便利店、军供网点及设有粮油专营区域的商超;
2.营业场所简洁装修,店内通风、明亮;
3.经营商品明码标价,包装产品有 SC 编号,标签标识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三、申请材料
1.《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申报表》(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网点基本情况说明;
4.已获**誉称号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认定方法
(一)符合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能认真履行义务的企业,自愿向****点击查看提出申请,****点击查看政府完成粮食应急保障任务。
(二)申报企业需真实、准确填写登记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实地考察和对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进行资格认定。
(三)凡符合条件经认定的企业,与****点击查看签订《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四)本次计划认定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家,经过认定的企业授予统一制作的粮食应急保障牌匾。
五、其他
请有意愿加入粮食应急保障的企业,于7月16日前向****点击查看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地址:**县**街道清源东路1号县发改局,联系电话:****点击查看158)。
特此通知。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