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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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 ****点击查看园区条湖区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作如下通知:
一 修改
㈠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3)信誉要求:要求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右下角“水之信”小程序中“从业单位”搜索单位名称,查询“不良行为”截图。 所附截图必须为“不良行为”中所有信息的完整截图。如下: ① 打开“**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用微信扫描右下角二维码 ② 进入小程序后打开从业单位,输入单位名称 ③ 进入单位信息后,点击“不良行为”进行查询。所附截图必须为“不良行为”中所有信息的完整截图。修改为:(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作出限制/禁止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不在该处罚有效期内;仅被处以罚款、限期整改等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不构成本项目投标资格限制条件。
㈡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6年10月13日修改为: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10月12日 至 2026年10月13日
㈢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 11时00分修改为:2026年10月23日 11时00分。
㈣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点击查看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