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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询价文件
中交二航局G7522**-**公路(**至**段)№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谈判项目资金来自项目经理部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甲供柴油采购进行公开直接采购。
1采购需求:车用柴油0#7045.58吨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生 产 厂 家 | 商 标 品 牌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吨) | 含税总价 (元) | 税率 | 备注 |
| 1 | 柴油 | 0# | 吨 | 7045.58 | 9810 | ****点击查看7139.8 | 13% | |||
| 合计 | ||||||||||
| 说明:以上价格为含13%增值税, | ||||||||||
(表内数据以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数据为准)
本合同金额(含增值税)人民币大写: 陆仟玖佰壹拾壹万柒仟壹佰叁拾玖元捌角整( ¥:****点击查看7139.80 )。其中,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 陆仟壹佰壹拾陆万伍仟陆佰壹拾元肆角肆分(¥:****点击查看5610.44 ),增值税金额人民币大写: 柒佰玖拾伍万壹仟伍佰贰拾玖元叁角陆分(¥:****点击查看529.36)。
柴油价格组成:柴油综合单价=柴油单价+运输费用,柴油、运输费用已包含税费。
2.项目前期阶段已供应的柴油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由合同见证方代扣代付结清。
3.材料供应商按合同见证方审定的《月度用油需求计划》供应柴油给承包人。
4.材料供应商将柴油配送至承包人现场设置的油罐。承包人应确保油罐具备合法、安全、合理、完善的柴油储存及卸油条件。
5.承包人应保障供油地点施工便道安全畅通,满足配送油罐车安全通行条件。
二、质量验收
1.柴油质量按国家规定的车用柴油GB19147-2016执行,并以此作为处理柴油质量问题的依据,合同履约过程如遇标准更新,则执行新标准。
2.在柴油卸油前,双方需共同对柴油进行取样和封存,单瓶取样量不低于1L/瓶,封存样品由双方签字确认油封完好,各执一瓶留存,样品保存不少于10天。
3.承包人对柴油质量提出异议,双方对油罐自行封存,承包人不得对该油罐加注柴油,否则应视为材料供应商所交付的柴油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如因承包人保管不当,致使柴油质量与材料供应商交付时不符,材料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4.承包人如对材料供应商柴油质量存在异议,应在柴油交付后10天内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由双方将封存的油样送往双方认可的具备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检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材料供应商承担。
5.柴油交付后10天内,如材料供应商未收到承包人对柴油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材料供应商所交付的柴油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三、数量验收
1.一次配送业务(整车到罐):一次配送业务(整车到罐)是指材料供应商从油库提油后整车送至甲方现场油罐。以材料供应商出库发油计量回执单数量为依据,承包人过磅复核。过磅数与出库数对比误差在±3‰以内,则以材料供应商出库数量作为结算量。过磅数与出库数误差超过±3‰,则以工地现场过磅为准。若承包方未能对出库数量进行过磅复核,则以材料供应商出库数量为准。
任一方如对数量有异议,可选择共同到就近的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核准的第三方地磅复核,结算量以第三方地磅计量结果为准,过磅费及其他因复核导致的运杂费等由过错方承担。
2.如承包人未能对出库数量进行过磅复核,则以材料供应商出库数量为准。
四、供货方式
1.承包人应书面授权1至2人为现场柴油验收确认人,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字样报送合同见证方、合同见证方委托的监理人及材料供应商处核备,此后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合同见证方和材料供应商重新核备。
2.承包人应书面确认其柴油签收用章,并向合同见证方、合同见证方委托的监理人及材料供应商核备,承包人可使用项目经理部章或材料专用章。
3.承包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向材料供应商提交经合同见证方审批的下月用油需求计划,且承包人须提前2日(不含报送计划当日)将单次用油需求订单书面递交给供货方(内容应包含柴油数量、收货地址及计划交货日期、联系人等)。材料供应商据此提供柴油给承包人。为保证承包人工程正常用油,承包人应自备满足安全要求的储油罐(如有),达到至少保存一周以上的储油量,并随时储满油。
4.承包人应在提交用油需求计划后做好接收准备工作。卸油前,双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
5.材料供应商每次供油,都随车出具油品销售出库(货权)交接单,单上明确所供应柴油的数量、密度、提油油库等信息。
6.材料供应商将柴油送至承包人的油罐后,承包人应及时履行接收和验收手续,并由承包人指定的签收人在油品销售出库(货权)交接单上签名确认供油数量,双方各留一联。
五、合同双方承诺
材料供应商在此承诺: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买方计划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施工承包人在此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作为对卖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的报酬,凭买方收货有效凭证,买方以书面委托方式委托招标人从买方任何一期本项目工程施工计量支付款中代付材料款给卖方。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月结,当月供货,次月结算回款,从上个月16日到本月15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28号为结算日,次月5日前完成相关付款材料。月结时以承包人签收的油品销售出库货权交接单上数量为准。
2.发票开具方式:一票制结算。材料供应商须向合同见证方递交柴油结算单,结算单经合同见证方及承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后,由材料供应商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数量开具柴油增值税专用发票。
双方税务信息:
| 项目 | 买方1 | 买方2 | 卖方 |
| 全称 | ****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 |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 纳税人识别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853910 | ****点击查看0116MAB0HENX4J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307381 |
| 注册地址 | **市金银湖区东**路11号 | **市**区新邕路55号**大唐果2号楼一层113号商铺 | **市**塘区高科路2号****点击查看基地一期C-3栋 |
| 注册电话 | 027-****点击查看0888 | 0771-****点击查看028 | |
| 开户行 | ****点击查看银行**支行 |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市**支行 | ****点击查看银行**市兴东支行 |
| 账 号 | 17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5543 | 2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386374 | 8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3 |
备注:如有增加或更改,施工承包人至少应在材料供货商开票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3.支付方式:承包人同意委托合同见证方对油款进行100%代扣代付。在工程未出现因投标材料导致的质量问题情况下,每期应付货款在办理完结算及垫(代)付手续后由见证方支付,提交相应支付申请手续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见证方查验合格后28天内支付。付款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买方);
(2)材料买卖双方签收证明及买方(施工承包人)的委托支付证明;
无上述资料的合同见证方有权不予办理代扣代付手续。
4.付款方式:转账
材料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
户 名: ****点击查看 ;
开户银行: ****点击查看公司**分行 ;
银行账号: 01-10-****点击查看0000-01 。
七、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不能及时报送用油计划、出现恶劣天气、塌方或其他灾难、运输线路中断、**紧张期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材料供应商不能及时供应柴油的,免除材料供应商逾期供货等责任。
2.由于材料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材料供应商送货不及时,影响承包人工程进度,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由材料供应商赔偿,合同见证方视情况给予协调处理。
3.若材料供应商的运输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运输车辆载货滞留超过8小时的,则材料供应商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车1000元/天车辆怠工费用。
4.未经合同见证方或材料供应商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从其他渠道购油。承包人如私自购油用油,材料供应商不负责承包人购进的柴油质量问题,且材料供应商取消保供承诺,对于柴油断供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一经发现,合同见证方及材料供应商有权收取私自购油的5万元/车违约金。
5.承包人不得将供应柴油用于本项目之外,一经发现,按10万元/次进行违约处罚,并从工程计量款中扣除已用于项目外的供应柴油费用。
八、其他事项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发包人所****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经承包人与材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点击查看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但合同效力及于签章之前各方履行的部分。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陆份,承包人、材料供应商各持贰份,合同见证方及其委托的监理人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经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1:柴油调价公式
买方1(施工承包人):****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买方2(施工承包人):****点击查看**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卖方(材料供货商):****点击查看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合同见证人(发包人):**新****点击查看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调价公式
柴油调价公式
柴油采购价格按照**壮族****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发改委,网站:http://fgw.****点击查看.cn/)每期公布的0#车用柴油(Ⅵ)最高零售价进行调价。如遇国家标准更新,则执行新标准。调价按如下原则进行:
一、 每期结算时同步调整柴油价差。
二、 ****点击查看发改委2026年4月发布的《**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0#车用柴油(Ⅵ)最高零售价(含税价)加权平均值作为基期价格,当期相应柴油最高零售价相对基期价格出现涨跌时,发包人进行调价,价差全额调增或全额调减。价差按下述公式计算:
TJE = XL×(DQ-JQ)
式中:
TJE —当期柴油价差。正值表示调增额,负值表示调减额。单位以人民币“元”计;
XL —当期柴油供货计量数量,单位以“吨”计;
DQ —当期柴油价格,****点击查看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0#车用柴油(Ⅵ)最高零售价(含税价)。
JQ —相应柴油的基期价格,****点击查看发改委2026年4月发布的《**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0#车用柴油(Ⅵ)最高零售价(含税价)加权平均值作为基期价格。单位以“元/吨”计。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二航局G7522**-**公路(**至**段)№5-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 ****点击查看市**区久隆镇Y288县道中交二航局南北高速项目部指定地点
联系人:程陈 电话:177****点击查看3883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422 @qq.com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