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点击查看预存分期业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预存分期业务】需求,拟采购一批《终端》。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采购人承揽业务货物类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符合以下情形时,可以在承揽业务的货物采购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第(四)项:客户有明确要求的(须有客户出具书面意见)“。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详见《**分期**商名单函件》】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通服阳光采购网(http://ygcg.****点击查看.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81****点击查看3207】
邮箱:【penghm.****点击查看.****点击查看@chinaccs.cn】
地址:【**市**保税区市花路13号万利工业大厦二期B座六楼****点击查看四分公司】
邮编:【518048】
纪委办邮箱:【jw.****点击查看.****点击查看@chinaccs.cn】
纪委办电话:【0755-****点击查看9933】(受理时间为8:30-12:00,14:00-17:30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