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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作为销售方,**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分市场举办本次第八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地方储备成品油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6年8月12日 14:0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数量及价格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一级大豆油257.6吨(折合14000箱)(2026年1月加工生产),共分2个标段(具体质量以标的物所在仓库样品为准)。
标的物详情见2026年8月12日**市级地方储备成品油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清单。
本次标的物交易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为160元/箱。竞价加价幅度1元/箱,向中标方收取成交金额2‰作为手续费。
重要说明:
(1)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2) 凡未按时提清货物一律按违约处理,依据《****点击查看政府交易规则(试行)》执行,扣除其合同保证金,如遇不可抗力(雨季或其他特殊情况等)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提货时间:2026年8月26日前提清。
2、提货地点:成交标的物承储库点;
****点击查看(**市**区城南路29号)本库22仓1囤128.8吨(折合7000箱);本库22仓2囤128.8吨(折合7000箱)。
3、货款由中标方汇至**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货款账户,中标方凭**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
4、提货方式:买方自备车辆于库内交货(只接受汽运,不接受船运),点桶计数,每桶5L。
5、买方无需支付出库下力费。
6、统一看样日期 :****点击查看2026年8月10日。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1、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点击查看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各类企业(本次交易仅限企业,自然人不得参与),参与企业需向委托方(联系人:陶雯淇,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2852)提供《**成品油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承诺书须确保在2026年8月12日12时之前提交至委托方(联系人:陶雯淇,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2852),方可在会员系统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未向委托方报名、未通过审核会员不得参与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实行委托方名单制。报名单位请提前联系委托方提前实地查看成品油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完成看样无异议后,向委托方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市场凭委托方名单确认参与当期交易的会员,并默认名单内会员已提前完成看样,对委托销售成品油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点击查看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5元/箱和履约保证金15元/箱,合计20元/箱。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2026年8月12日12时之前到账。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90711
缴纳保证金的有效报名会员须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可开标,否则竞价场次不开启。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12日12时。(竞价保证金在8月12日12时前到本公告中交易市场账户方视为报名成功)
六、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方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中标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七、合同签订:销售合同由销售单位与中标方签订。
八、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龚经理181****点击查看5378
****点击查看:
陶经理139****点击查看2852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经理 181****点击查看6697
李经理 189****点击查看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经理 189****点击查看9170
会员报名:025-****点击查看0160
资金财务:025-****点击查看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点击查看82467。
2026年8月6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