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制发文件管理,加快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点击查看政府令第212号)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我局对2019-2024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11件、宣布失效49件、继续有效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市商务局废止的2019-2024年文件目录(11件)
2.市商务局宣布失效的2019-2024年文件目录(49件)
3.市商务局继续有效的2019-2024年文件目录(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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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