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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环卫新能源设备更新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2日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审日期:2025年9月25日
二、 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县环卫新能源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购置8台4吨纯电动侧挂桶垃圾车、4台8吨纯电动清洗车、4台18吨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15台18吨纯电动高压清洗车、11台18吨纯电动四季洗扫车、4台18吨纯电动洗扫车、1台25吨纯电动低压清洗车、2台25吨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质保期:整车质保一年,电池、电控和电机系统质保8年或4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供货地点 | 备注信息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点击查看 | **省**市**区林语路288号 | ****点击查看2000 | 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评审总得分:93.57分 |
序号 | 名称 | 供货期限 | 质保期 |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质量 | ||
1 | **县环卫新能源设备更新项目采购 | 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整车质保一年,电池、电控和电机系统质保8年或4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 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谢春华、陈永良、汪丽君、苏志克、杨艳春、郑博悦、张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252260万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城尉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0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红专路110****点击查看中心17层1706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6166、186****点击查看5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6166、186****点击查看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