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第二次)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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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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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09-19

为切实做好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工作,积极构建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根据**市**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在全区范围内遴选1****点击查看中心的实施主体,现就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点击查看中心1个

二、建设时限

项目建设时限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三、申报条件

1.**区内注册的秸秆综****点击查看**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服****点击查看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持续经营时间1年以上。

2.申报主体有实施项目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

3.申报主体有自筹资金能力。

4.申报主体及主要负责****点击查看政府及行业部门不良记录,无违规违法行为。

5.具备圆满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能力。

四、遴选程序

申报主体自主申报,****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人员根据评选标准(见附件)进行综合评审,依据得分****点击查看中心实施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

(二)乡镇推荐函(书)。

(三)申报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复印件;申报主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合法土地使用手续。

(六)自筹资金能力承诺书。

(七)项目实施方案。(购买设备需要提供设备品牌、参数、型号,基础设施建设需提供资质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和施工图预算)

(八)无不良记录和违规违法行为的承诺函。

(九)圆满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能力承诺书。

注: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资料,以上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并装订成书。

六、补助方式

新型经营主体申报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30%,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80%。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七、项目建设要求

1.实施主体遴选确定后,实施主体****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签订项目实施承诺书,保证项目持续良好运行,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项目不可实施、变更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外,实施主体不得任意退出、变更项目内容或拖延项目实施进度,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收回所有已投入资金,并按局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处理。

2.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提交验收申请,区级验收合格后提供项目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施工)合同、发票、交接记录和验收记录、设备安装照片、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的审核报告、区级验收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按计划、按预算、按定额,对照补助标准,就低不就高予以补助。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划拨及报账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项目股。

九、递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4:00。

2.递交方式:密封后现场递交,提供电子扫描件一份。

3.联系人:董蜀 173****点击查看3155

唐超 159****点击查看3699

十、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5年9月25日14:00

2.评审地点:****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前三楼会议室

附件:1.**市**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申请表

2.**市**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点击查看中心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9日

下载附件:1.**市**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申请表

2.**市**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点击查看中心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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