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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我市启动组织开展2025年部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孵化器运营主体申报
孵化器运营主体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附件2)关于标准级、卓越级孵化器认定条件具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项确认认定条件指标全部达标后,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点击查看.cn/login)进入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可同时申报标准级、卓越级);原国家级孵化器登录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对有关数据进行更**补充。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在系统中生成打印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在申报书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孵化器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并采取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把关,对照申报对应级别进行初核。对原国家级孵化器对照标准级条件完成初核。
三、材料报送
请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26日17:00前将审核推荐的孵化器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书等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到“****点击查看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处”;将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点击查看科技局。
市科技局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实地抽查等、公示、推荐,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市**区**中路11号****点击查看0657房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山河,****点击查看1343。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推荐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科技局将按照《**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青科字〔2024〕2号)进行处理。
2.市科技局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孵化器申报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各孵化器运营主体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运营主体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点击查看科技局名誉、****点击查看科技局利益的行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件:1.
2.
3.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2日
(联系人:郑山河;电话:****点击查看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