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规范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机制(试行)

白云区规范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机制(试行)

发布于 2026-10-19
**区规范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机制(试行)
发布时间: 2026-10-19 14:50

****点击查看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为规范全区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秩序,切实保护农户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依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黔能源新〔2025〕23号)、《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51368-2019)等文件规定,结合**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建设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指在负荷侧开发、配电网接入、依托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户用分布式光伏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两类,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一)类别定义

1.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庭院投资建设,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380伏的分布式光伏。

2.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庭院投资建设,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20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二)投资主体要求

1.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需符合以下条件:(1)安装业主、产权所有者、电费收益账户(不得捆绑对公账户)应为同一自然人;(2)委托设计、安装、运维的主体要具备与光伏发电项目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资质(从业人员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技术能力或上岗证书,并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禁止任何单位、企业或组织机构以自然人个人名义报备**分布式光伏项目,一经核实将纳入黑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对所建光伏发电项目不予并网或予以解网。

2.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需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的主体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主体(或委托运营单位)要具备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资质,从业人员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技术能力或上岗证书,并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2)安装主体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即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证书),在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时在区域范围内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网点。

二、规范建设区域

结合**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乡风貌管控以及电网消纳条件,下列区域禁止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各级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可视范围、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历史建筑,以及已纳入征地拆迁范围的建筑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公路建筑控制区(自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测算)国道范围不少于20米、省道范围不少于15米、县道范围不少于10米、乡道范围不少于5米、高速公路范围不少于30米。

3.禁止在区域公用配变容量不足或低压线路承载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就近电网消纳区域内的建筑上,禁止建设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

三、规范建设管理

(一)规范选址要求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应合法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得影响相邻合法建筑物的安全、采光、**等,且利益相关人无异议。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安全性,在实施前应对屋顶荷载能力进行评估,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由自然人进行评估,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由投资主体进行评估。

(二)规范备案流程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的,宜在建筑物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阶段统筹考虑安装需求,一并办理规划许可等手续;利用既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的,可按照简约高效的原则,在符合建设要求的条件下免除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规划许可、节能评估等手续。

****点击查看改革局参照《**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黔能源新〔2025〕23号)要求,结合**区实际,制定并公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附件1),列明项目备案所需信息内容、办理流程等,为投资主体等提供指导和服务。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由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点击查看改革局申请备案。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投资主****点击查看改革局申请备案。

(三)规范技术要求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做好选址工作,及时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置光伏组件朝向、倾角与高度。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51368-2019)等文件规定的设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组件方阵表面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2.0m,光伏组件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防水、防风、防冰雪、防雷等有关要求,光伏设施不得占用建筑原有防火间距,要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并做好验收工作。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积极落实电网接入的相关规定。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应在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建设条件、电网接入点等因素,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工作,将接入系统****点击查看供电局研究并出具答复意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科学合理确定容量配比,交流侧容量不得大于备案容量,项目竣工后,区供电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复核逆变器等主要设备检测报告,并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并网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并网投产。

(四)落实电网承载力红黄绿分区差异化管控

区供电局每季度开展配电台区承载力评估,测算可开放容量,划分绿、黄、红管控区域并动态公示,每月****点击查看发改局、各乡镇(街道),作为备案、审批、并网验收重要依据。

1.绿色管控区:配网消纳充足,正常受理户用光伏备案、并网,优化流程,做到应并尽并。

2.黄色管控区:接入空间趋紧,严控新增规模;新增项目必须配套储能、无功补偿等调节装置,经电网复核具备条件后方可建设。

3.红色管控区:配网容量饱和,原则上暂缓受理,待电网承载力改善后恢复受理。确需开发的,须完成台区增容、线路改造或配套大容量储能,电网评估达标后再启动备案联审。

各乡镇前期要向农户、企业告知台区管控等级及投资风险。各部门严格分区审核,对红黄区域未落实储能、电网改造配套的项目,不予乡镇初审、不予区级联审、不予并网意见,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四、工作责任

区发改局:负责项目备案,严格核查场地产权手续,无产权证书或区级农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的不予备案;对接供电部门研判电网承载消纳情况,按期开展核查,撤销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备案。

****点击查看大队空规六室:负责审核项目选址乡镇规划、风貌管控符合性。

****点击查看**局:负责审核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合规性。

区住建局:负责审核项目选址是否位于传统村落、历史建筑范围;指导企业施工资质审核,审核屋顶安全及荷载评估报告,防范企业侵害群众利益。

****点击查看中心:协同排查光伏违规贷款,指导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审核与风险告知。

区司法局:负责协调村(居)法律顾问审核光伏**合同,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点击查看管理局:负责指导项目应急救援,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与作业审批。

****点击查看监管局:负责对光伏组件、逆变器、线缆等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检,查处不合格产品。

****点击查看分局:严厉打击伪造证明印章、光伏贷款诈骗等违法行为,保护农户财产权益。

区城执局:负责项目依托建筑是否为违法建筑,处置超高搭建、破坏外立面风貌的光伏项目。

区房征局:核实项目选址是否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区文旅局:核实项目是否处于旅游景区、文物保护管控范围。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在项目联合审****点击查看基地权属合规性,该核验不作为农房确权、征收补偿依据。

****点击查看政府: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做好权属、资质、安全、规划、违建等初审把关,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项目竣工验收,落实“谁投资、谁受益、谁运维”的原则;开展政策科普与光伏贷风险警示;常态化安全巡查,督促隐患整改,查处违规行为。项目投资主体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引导帮助农户修建违法建筑的,由乡(镇、街道)依法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置。

区供电局:坚持光伏项目并网前置管控,对未备案擅自开工项目不予并网;从严开展并网主体资格审核,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组织涉网设备检验测试,安全条件不达标的项目不予并网。****点击查看发改局抄送并网项目台账;****点击查看电站实施常态化监测,发现私增设备等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并报送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供电企业现场勘查时查实存在未****点击查看发改局项目备案证明)或未批先建(无电网企业并网意向申请受理通知书)情形的,电网企业有权中止并网作业。该类项目存在反送电风险,危及电网安全,须在全部并网手续办结后,方可投入并网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绿色转型。各单位立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依法规范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推动全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二)强化群众意识。坚持“群众自愿、规范引导”,各部门各属地要为群众算好风险收益账,充分尊重产权人意愿,公平有偿推进项目,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

(三)强化安全生产。投资主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区级各部门落实行业监管,常态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光伏政策法规宣传,强化市场监管,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面向农户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本通知适用于**区域内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通****点击查看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区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

2.**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联合审批表


附件1:

**区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备案指南

一、受理范围

受理**境内区域咨询和办理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

二、受理单位

**省****点击查看

三、受理类型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

四、受理资料

(一)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

1.备案申请表;

2.项目简介;

3.自然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4.房屋产权证明(农房产权证书或区级农房确权行业部门审核的证明材料);

5.房屋安全检测和荷载评估报告(需有相应检测资质企业);

6.并网接入书面意见;

7.项目备案承诺书。

(二)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

1.备案申请表;

2.非自然人(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3.项目实施方案(含建筑物现状彩色照片、项目所在位置矢量图);

4.房屋产权证明(农房产权证书或区级农房确权行业部门审核的证明材料,需项目所属乡镇初审盖章);

5.房屋安全检测和荷载评估报告(需有相应检测资质企业);

6.屋顶租赁协议;

7.光伏并网接入书面意见;

8.所在地乡镇(街道)书面意见;

9.真实性承诺函;

10.**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联合审批表,区发改局收到联合审批表后启动线上申报流程,各相关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逾期未回复视作无异议。

附件2:

**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联合审批表

申请人(企业)

项目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序号

审核内容

区级相关部门

备注

1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条件、安全、规划、建筑风貌、房屋权属是否存在争议等是否符合乡镇要求。

****点击查看政府

2

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址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和风貌要求。

****点击查看大队空规六室

3

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区域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点击查看**局

4

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址是否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省级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区域内;审核开发企业提供的房屋安全及屋顶承载能力报告。

区住建局

5

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址是否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区房征局

6

负责拟建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搭建筑。

区综执局

7

负责分布式光伏项目联合审批中,****点击查看基地资格、权属合规性核验,不作农房确权、征收补偿的依据。

区农业农村局

8

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资料是否齐全,备案程序是否合规。

区发改局

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五、受理流程

(一)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

下载

(二)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

下载

六、备案服务

(一)窗口咨询。地址:****点击查看产业服务科418办公室。

(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51-****点击查看6733

附件:1.1**区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表

1.2项目简介

附件:1.1

**区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表

申请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投资主体)

法人姓名及电话

安装公司名称

法人姓名及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详细至村、组)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上网模式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期

申请人承诺事项

本人(企业)已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建设光伏项目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申请建设屋顶光伏材料真实可信、屋顶产权明晰,具备装设光伏项目条件,不影响他人通风、通行、采光,不搭建违章建筑。承诺屋顶租赁协议合法合规,农户不承担金融风险,不存在利用农户信息贷款或变相贷款。在开工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申请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安装公司承诺事项

我公司承诺向农****点击查看电站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确保电网安全和农户使用安全;承诺提供维修服务,****点击查看电站建设、运行服务等事项接受各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法人代表签名:×××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乡(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项目简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性质:(**、扩建、改建、迁建、其他)

(三)建设地址:**区乡(镇、办事处)村组号(

涉及多个农户请另行附表,含户主姓名,详细到户的地址)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产品生产规模:

1.建设内容:生产的产品(名称、型号、年产量、单班产量)

2.主要使用的设备(名称、型号):

3.工艺流程:

4.新征用地面积(亩):

5.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五)计划开工时间:年月

(六)建设期限:年月—年月(共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节能分析

**消耗量、废弃物排放量、**综合利用措施等

五、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预测

年产量、销售额(营业额)、税收、利润等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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