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3:充电桩报价表(报价时再上传)”增加说明:分享比例相同时,按安装充电桩配套数量多的承包方优先选择。 2、标段一:“**水泥厂区大门旁”项目,合同模板第四条,“协议期内,该项目所有充电设施所有权为承包方所有,本协议届满后,承包方应保证项目所有充电设施完好且能正常运营移交给发包方,所有权归发包方”,此条款删除。 3、标段二:“**华润家园大门旁”项目,合同模板第二条,“技术要求及建设工期”变更为:1.充电站配电技术要求:5台≤充电桩。电源额定容量需求计算:至少2台快充≥127KW、至少3台慢充≥11KW的直流充电桩。 合同模板第四条,“协议期内,该项目所有充电设施所有权为承包方所有,本协议届满后,承包方应保证项目所有充电设施完好且能正常运营移交给发包方,所有权归发包方”,此条款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