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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行2025年市场化代理购电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行2025年市场化代理购电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1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稻香路88号
成交单价金额(含税): 0.41620元/千瓦时
增值税率:13%
成交单价金额(不含增值税): 0.36832元/千瓦时
成交供应商2名称:**省****点击查看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国****点击查看研发中心楼611-389室
成交单价金额(含税): 0.40000元/千瓦时
增值税率:13%
成交单价金额(不含增值税): 0.35398元/千瓦时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新区云谷路1688号
采购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和蜀鑫路西南角)
项目负责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790(188****点击查看6964)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函件。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质疑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质疑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