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9-10

招标详情

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4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24条

立即监控

项目概况

**省**市**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点击查看.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2日 09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省**市**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省**市**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省**市**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监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阶段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市**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无效。供应商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身企业性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市**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根据《****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配备2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同时提供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注: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只需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机构人员在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基础上,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点击查看.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点击查看.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1、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2、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萨政路6号

联系方式:0459-****点击查看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点击查看开发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5号孵化器505、506

联系方式:045****点击查看3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查看

电 话:045****点击查看3336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10日